2023-05-04 07:53:47 | 向学教育网

江西中医药大学是以中医药教育为主体、多学科发展、产学研结合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资格,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一、招生专业信息
二、初试信息
三、学制、学费、奖学金
学制:
3年
学费:
8000元/年
奖学金:
将进一步加大研究生奖助力度,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奖助政策体系,实现研究生奖助的全覆盖。

四、复试情况
(1)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50分。
以上就是考研院校,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的全部内容,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关于各网友对于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这个话题的讨论结果。 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好考吗?江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好考吗?好考。 努力准备。背专业书。 考取江西中医药大学的研究生总体难度相对容易。考研难易主要看招生单位所处的地域、名气、排名等因为报考生源不同。一般来说发...
2.2021年我校预计招收6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少于10人,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不招收汉族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向学教育网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20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山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 正规的学校都会有自己学校的招生办联系方式的,这样也是方便学生进行学校政策的咨询。下面格尔卫校网给大家收集了山西中医药大学招生联系电话,供参考。 山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电话:0351-3179767(校本部)0351-2272672(太原校区) 山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地址:山西省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校本部)、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9号(太原校区)
                陕西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陕西中医药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医药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国标代码:10716。招生层次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2020年招生办联系电话 学校的专业是很多,但不是每一个都适合学生,大多数同学之前没有接触过医学专业,同学们可以电话了解专业的卫校老师。你今天的努力,是幸运的伏笔。当下的付出,是明日的花开。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的招办联系电话,供参考。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招生办电话:0771-3102355、4736166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要求 招生专业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开设的专业有: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医疗保险实务、康复治疗技术、医疗美容技术、中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医药营销、护理、助产。 报名条件 应届高中毕业生。 注意事项 1、学校不招自费生、计划外学生。 2、助产专业只招女生。 报名方式 高中毕业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每个学校都有招生简章,可以让同学们了解更多的学校信息,以下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简章,供参考。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中医学 5
                西藏藏医药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西藏藏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藏藏医药大学。学校地址:城关区校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当热中路10号;新校区(建设中):城关区教育城。第三条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在相关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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