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4 09:25:18 | 向学教育网

各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根据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要求,现将《山西省普通高中省统考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标准(试行)》印发你们,作为考试命题和考生备考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我省2022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请及时转发到所辖地区学校,并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马基伟0351-7676300省招考中心学考处董小荣0351-4862619,0351-4862963
附件: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省统考科目考试标准(试行)
山西省教育厅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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