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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在征兵时间之后,这样到底是填高校毕业生还是新生(宁夏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院校第三次征集志愿通告)

2024-08-14 12:02:33 | 向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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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在征兵时间之后,这样到底是填高校毕业生还是新生(宁夏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院校第三次征集志愿通告)

2018福建省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在征兵时间之后,这样到底是填高校毕业生还是新生

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一章 总则
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录取管理
第三条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省招委会成立招生录取现场领导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院校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按招生章程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第五条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须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及追加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一次征求志愿(其中,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仅一次征求志愿,艺术类提前批无征求志愿),并实施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确认已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
第六条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常规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投档前,须先进行模拟投档(即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院校生源分布统计,并与招生院校进行沟通协调),其中本科一批常规志愿原则上进行2次模拟投档、本科二批常规志愿进行1次模拟投档,以确定招生院校的正式投档比例。
第三章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第七条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每个志愿均为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即一个志愿填报某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下同)。
2.本科一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本科二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八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只设常规志愿,常规志愿设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同一院校志愿,即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均须为不同院校。
2.本科A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3.本科B批设常规志愿、1次征求志愿、1次降分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九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1.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四章 投档模式及投档比例
第十条投档模式分为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和一档多投投档模式等三种。平行志愿投档又分为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两类。一档多投又分为院校志愿一档多投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两类。
第十一条投档模式
1.文史类、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分一志愿和参考志愿先后投档。先进行一志愿投档,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对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院校,再进行参考志愿投档,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2.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院校志愿“一档多投”。本科A批、B批均实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高职(专科)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3.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第十二条投档比例
1.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含院校志愿平行和专业志愿平行)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其中部属及省外本科高校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执行。
在模拟投档时,省属高校本科批的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部属及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0%。
3.实行一档多投的批次(指艺术类本科各批次),考生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省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受投档比例限制,按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或按专业志愿(艺术类本科A批、B批)全部投档。
第五章 成绩排序规则
第十三条文史类和理工类
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文考总分 固定照顾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投档分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四条艺术类
1.本科提前批。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每一考生的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考生填报的所有院校。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排序(每位考生在同一院校最多预录取一个专业);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预退档意见,并将预录取排序名单和预退档意见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完成后,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预录取排序等情况,由计算机自动匹配确认录取结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专业)录取,也可能不被录取。
2.本科A批、B批。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每一考生的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所有考生,每个专业进行预录取排序;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预退档意见,并将预录取排序名单和预退档意见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完成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预录取排序等情况,由计算机自动匹配确认录取结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专业)录取,也可能不被录取。
3.高职(专科)批。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考生分成相应的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服装表演方向)、表演类(影视表演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9个专业类别,分别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综合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2)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3)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4)音乐、舞蹈、摄影、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第十五条体育类
1.文科体育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
2.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不低于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本科综合分位次;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3.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第六章 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
第十六条文史类和理工类
1.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军队类的院校(专业),以及省属本科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专业,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2.按照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的院校(专业),以及除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程项目,下同)、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高职(专科)批,省内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原则上不降分录取;省内高职院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降分录取;其他省内高职院校(专业)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省内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其他公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民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在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与一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相同。
省内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省内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黎明职业大学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省内高职院校以下22个专业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公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民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在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与一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相同。
22个专业为:林业技术木材加工技术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印刷媒体技术染整技术、针织技术和针织服装、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森林资源保护林业调查与信息处理园艺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园林技术水电站动力设备石油化工技术清洁生产与减排技术
第十七条艺术类
1.本科A批。所有院校(专业)不降分录取。
2.本科B批。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面向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考成绩在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征求志愿,并组织投档录取。
3.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考成绩在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体育类
各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考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省属高校所有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降分录取。省属高校所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
第七章 特殊类型招生安排
第二十条高校自主招生(含普通自主和综合评价,下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简称“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
1.高校自主招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之前进行。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院校(专业)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之前进行;按照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院校(专业)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之后、本科二批之前进行。
2.招生录取过程中,按照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顺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每位考生只能投档到其中的一个类型。其中,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全部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投档后,高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同时进行审录,其中,自主招生高校须按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的模拟投档线进行审录。
3.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均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栏目。
其中,凡具备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普通高考总成绩不低于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凡具备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普通高考总成绩不低于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志愿。
第二十一条省内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录取的考生入学前应与培养院校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签订协议书,毕业后须回生源所在设区市有空编的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设区市教育局和培养院校分别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诚信档案。
第二十二条民族班、各类预科班招生
1.高校举办的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由政治工作部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边防军人子女。
2.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在相应批次的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批次的第二次征求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
相应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本科层次少数民族预科班可在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80分(含80分,下同),专科层次少数民族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60分,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3.民族班。本科层次民族班在本科相应批次的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批次的第二次征求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相应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本科层次民族班可在不低于本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同批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4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专科层次民族班在专科批次的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不低于专科批次有关高校同批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40分,在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一次征求志愿,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定向招生
1.本科高校定向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职(专科)定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进行。
2.医学类本科院校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设区市或该设区市所属某个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医学类专科、农林类本专科院校专门面向某县(市、区)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县(市、区)户籍,且在该县(市、区)报名并参加高考。
3.本科高校实施定向招生的,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学校实施定向招生的,生源不足时的降分,按高职(专科)批降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4.医学类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设区市或该设区市所属某个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
农林类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及公务员局签订定向委培协议,并持定向委培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
第二十四条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的省内院校(专业),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高校招生志愿(包括征求志愿,下同)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唯一依据。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填报志愿,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二十六条由于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二十七条凡按照《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享受的加分,属于“非固定照顾分”。在考生分数排序时,不作为固定加分计算投档分或综合分(含艺术或体育类,下同),但在检索到该考生的志愿时,如相关志愿栏目符合加分条件且考生具有享受此加分资格的,作为相应的加分计算投档分或综合分。若因重新计分后才达到投档条件的,该生不受投档比例限制。
第二十八条按照《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按其中优惠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在填报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时,文科(或理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在文科(或理科)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和文史(或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且只能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文科(或理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或理工)类提前批征求志愿。文科(或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或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
在填报除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批次志愿时,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志愿,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院校(专业)志愿。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艺术类考生选报或兼报文史(或理工)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艺术类、文史(或理工)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投档时间相同的,艺术类优先投档),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艺术类、文史(或理工)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体育类考生兼报文史(或理工)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体育类、文史(或理工)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投档时间相同的,体育类优先投档),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体育类、文史(或理工)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
第三十条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高校网站,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各类投档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工作。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第三十二条录取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或本实施办法未作规定的,由省招委会成立的录取现场领导组集体研究处置。
第三十三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福建省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在征兵时间之后,这样到底是填高校毕业生还是新生(宁夏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院校第三次征集志愿通告)

宁夏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院校第三次征集志愿通告

【 #高考# 导语】 从宁夏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宁夏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院校第三次征集志愿通告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目前,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由于考生志愿填报不均衡、个别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出现院校计划缺额,须进行征集志愿。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志愿填报条件

凡高考成绩达到我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487分、理科412分,包括政策性加分),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本次征集志愿。已经被录取、录取过程中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本次征集志愿。

凡高考成绩达到我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以上(文科467分、理科392分,包括政策性加分)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作为备档考生填报本次征集志愿。

二、征集志愿填报方法

本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18:00至2022年7月22日10:00。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凭本人用户名、登录密码和志愿提交校验码,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 或 ),填报征集志愿。逾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没有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填报志愿,责任自负。

三、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

参加本次征集志愿的文科院校4个,缺额计划63个,理科院校9个,缺额计划32个(具体见附件1)。征集志愿所列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招生计划与院校介绍》和有关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填报厦门大学(院校代号3502)征集志愿的考生还需下载《2022年普通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见附件2),填好后在征集志愿结束前交考生所在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四、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在填报征集志愿时,应按公布的缺额计划,核准拟填报院校、专业代号及名称。

(二)要认真阅读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避自身未达到有身高、视力、单科成绩等限制要求的专业。

(三)填报志愿后,可重新登录,查看所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信息,确认志愿保存成功。同时严格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严防志愿填报信息泄露或被他人篡改。

1.宁夏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院校第三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

2.2022年普通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

3.宁夏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院校征集志愿表(草表)

福建省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在征兵时间之后,这样到底是填高校毕业生还是新生(宁夏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院校第三次征集志愿通告)

江西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向学教育网(https://www.380859.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江西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的相关内容。

江西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是7月31日9时-15时。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前应该先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看是否已经被高校录取。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是不能参加征集志愿的,如果考生的录取状态显示为"自由可投",就说明考生没有被高校录取,可以参加该批次录取结束后的征集志愿。

考生在查询时除了关注自己的录取状态,被高校退档的考生还要仔细去看被高校退档的原因是什么,以免在填报征集志愿时犯同样的错误。有的高校一次征集志愿后,仍然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就有可能进行第二次甚至多次征集志愿。

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如果在本批次第一次征集志愿时仍没有被高校录取,还可以继续关注下一次征集志愿的情况,关注的方式如前文提到的,在本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其他和教育相关网站获得信息。在高考录取期间,考生应该保持电话畅通,特别是在正常录取阶段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和参加本批次第一次征集志愿没有被录取的考生。

有一些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往往会以高校正常投档录取时的录取分数为参考来填报。其实,这是非常有风险的。因为在正常投档录取时报考考生的成绩构成与参加征集志愿阶段考生的成绩构成差异比较大。

2023年江西理科本科二批征集志愿院校有

1、三亚学院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桂林学院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吉林外国语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岭南师范学院北部湾大学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杭州医学院

2、福建商学院西安航空学院琼台师范学院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厦门医学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南通理工学院福州理工学院海口经济学院等院校。 向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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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省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在征兵时间之后,这样到底是填高校毕业生还是新生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一章总则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特制

2024-08-09 21:05:11
宁夏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院校第三次征集志愿通告(高考时间表发布志愿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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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院校第三次征集志愿通告【#高考#导语】从宁夏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宁夏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院校第三次征集志愿通告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目前,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由于考生志愿填报不均衡、个别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出现院校计划缺额,须进行征集志愿。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凡高考成绩达到我区本科

2024-07-17 20:55:54
宁夏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院校第三次征集志愿通告(2023高考专科报考时间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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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 20:49:16
宁夏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宁夏2023年二本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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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宁夏地区志愿填报信息如下:批次:本科批(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填报时间:06月23日-27日;艺术类本科;填报时间:06月23日-27日;体育类本科;填报时间:06月23日-27日;提前一批高职专科(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填报时间:06月23日-27日;提前二批高

2024-06-02 02:38:26
第一批次报考时间 辽宁省专科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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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次报考时间高考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如下:1.北京市:高考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本科批次志愿,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1日;第二阶段填报专科批次志愿,时间为7月21日至7月22日。2.河北省:本科提前批(A段军队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日12时至6月27日12时。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日9时至7月2日17时。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对口专科批填报时间

2024-07-17 16:30:58
陕西省征集志愿时间 陕西省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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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征集志愿时间您要问的是陕西省2023年征集志愿时间吗?2023年7月25日至7月27日。根据查询陕西省教育局官网显示,陕西省2023年征集志愿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至7月27日。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陕西省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陕西一本征集志愿在一本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

2024-08-06 20:39:22
宁夏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宁夏报志愿时间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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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宁夏地区志愿填报信息如下:批次:本科批(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填报时间:06月23日-27日;艺术类本科;填报时间:06月23日-27日;体育类本科;填报时间:06月23日-27日;提前一批高职专科(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填报时间:06月23日-27日;提前二批高

2024-07-22 23: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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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宁夏地区志愿填报信息如下:批次:本科批(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填报时间:06月23日-27日;艺术类本科;填报时间:06月23日-27日;体育类本科;填报时间:06月23日-27日;提前一批高职专科(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填报时间:06月23日-27日;提前二批高

2024-08-13 09:5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