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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高考录取时间表 湖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5-10-10 21:15:55 | 向学教育网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湖南郴州高考录取时间表 湖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相关的问题,今天,向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湖南郴州高考录取时间表 湖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847(国标) 4373(湖南)
第五条 学校地址: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909号 邮编:4230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毕业颁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顾问、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等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具体负责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市招生工作小组。各招生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处进行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 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录取高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第十六条 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按抛档分数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满额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第十九条 考生高考成绩外的照顾加(降)分,作录取依据。
第二十条 按志愿投档后,本省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进行有效沟通,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院系名称
专业
专业代码
学制
学费(元/年)
招生科类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3年
4600
不限科类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40102
3年
4600
不限科类
工程造价
630302
3年
4600
不限科类
财政经济学院
会计
630302
3年
3500
不限科类
财务管理
630301
3年
3500
不限科类
现代装备制造学院
工业机器人技术
560309
3年
4600
不限科类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3年
5060
不限科类
模具设计与制造
560113
3年
4600
不限科类
数控技术
560103
3年
4600
不限科类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3年
4600
不限科类
软件与信息服务
610206
3年
4600
不限科类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610210
3年
4600
不限科类
物联网应用技术
610119
3年
4600
不限科类
汽车 工程系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600209
3年
4600
不限科类
新能源汽车技术
560707
3年
4600
不限科类
旅游与公共服务管理系
酒店管理
640105
3年
4600
不限科类
旅游管理
640101
3年
4600
不限科类
工商 管理系
市场营销
630701
3年
3500
不限科类
物流管理
630903
3年
3500
不限科类
电子商务
620405
3年
3500
不限科类
注:此收费标准2016年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如有变动以省、市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35-2353313;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5-2351060 2353329 2353210 2350731 2322084(传真)
学校招生网址: www.czzy-edu.com 邮编:423000

本章程由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湖南郴州高考录取时间表 湖南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2004年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分数

2004年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分数为198分。

学院位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享有“中国女排腾飞基地”、“有色金属之乡”等美誉的湖南“南大门”——郴州市中心城区白水片高等教育中心

风景秀丽的王仙岭国家生态旅游公园侧畔。

107国道、京广铁路、武广高速铁路客运专线、京港澳高速公路等纵贯市区,交通便捷,距长沙和广州仅1小时高铁车程。

校区占地面积528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为青年学子提供了更加优良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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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1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向学教育网(https://www.380859.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湖南2021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

各市州教育(体)局、公安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文件精神,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相关实施区域、报考条件、招录办法等政策保持不变。现就做好我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专项计划招生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安排确定。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见附件1)。报考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今年高考报名;(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信息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1〕3号,以下简称湘教考通〔2021〕3号文件)的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及审核手续。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中,公安类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其他院校、专业安排在本科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档,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生源不足时,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如按征集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由我省所属重点高校负责实施。省教育厅商有关部门和高校后按要求确定招生计划。

报考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今年高考报名;(2)考生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乡村区域(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第15位代码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湘教考通〔2021〕3号文件的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及审核手续。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可按我省高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承担。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区域为茶陵县等51个县(市、区)(见附件2)。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今年高考报名;(2)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乡村区域(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第15位代码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此基础上,有关高校可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按照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并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湘教考通〔2021〕3号文件的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及审核手续,完成报名资格基本条件审核。我省于5月20日之前完成考生报名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有关高校于5月底前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在本科批特殊类型志愿中填报,在本科批普通志愿投档前进行投档录取。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学校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教育部和全省统一部署,有力有序做好各环节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各部门考生资格审核职责,认真做好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招生政策规定,切实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专项计划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专项计划实施过程安全平稳、公平公正。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市州教育(体)局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学,加强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让广大考生、家长充分知晓政策。在报名阶段,要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报刊、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平台深入解读各类政策,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招生政策、录取程序及专项计划优惠政策等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专项计划顺利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志愿填报阶段,要通过印发或推送报考指南、填报须知、招生简章等材料,积极宣传专项计划录取办法,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

(三)加强资格审查。各级教育、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内容一致。要进一步优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可以采取集中审核的方式,减轻学生负担,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学籍审核确认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中学校负责,考生、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审核确认工作由县级公安部门负责,申报资料的收集汇总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县级招考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确认工作由市州招考机构负责。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级公安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直接认定报考资格;初审未通过考生的户籍信息由县级公安部门进行复核,再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报考资格确认。

(四)强化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落实专项计划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各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有关高校要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强化违规惩处。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附件:1.湖南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2.湖南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3.湖南省2021年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略)

4.湖南省2021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略)

5.湖南省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略)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公安厅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湖南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一、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37个)

武陵山区(31个)

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

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石门县慈利县桑植县

安化县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麻阳苗族自治县

新晃侗族自治县溆浦县芷江侗族自治县

通道侗族自治县会同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新化县涟源市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

永顺县龙山县花垣县

罗霄山区(6个)

茶陵县炎陵县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

二、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3个)

平江县新田县江华瑶族自治县

附件2

湖南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1.株洲(2县):茶陵县 炎陵县

2.衡阳(1县):祁东县

3.邵阳(8县、市):武冈市 新邵县 邵阳县 隆回县

洞口县 绥宁县 新宁县 城步苗族自治县

4.岳阳(1县):平江县

5.常德(1县):石门县

6.益阳(1县):安化县

7.郴州(4县):宜章县 汝城县 桂东县 安仁县

8.张家界(4县、区):武陵源区 永定区 慈利县 桑植县

9.娄底(3县、市):涟源市 新化县 双峰县

10.怀化(13县、区):鹤城区 洪江区 洪江市 中方县

沅陵县 辰溪县 会同县 麻阳苗族自治县 新晃侗族自治县

溆浦县 芷江侗族自治县 通道侗族自治县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11.永州(5县):江华瑶族自治县 新田县 宁远县 江永县 双牌县

12.湘西自治州(8县、市):吉首市 泸溪县 凤凰县 保靖县 古丈县 永顺县 龙山县 花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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